根據戶籍法之第七十九條條文,若無合理理由,違背前述第四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未能在法定時限內提出戶籍登記申請者,將被處以新臺幣三百元至九百元之間之罰款;若經催告後仍未進行申請,則將被處以新臺幣九百元之罰款。
台灣已構建中央申報機制
與之相反,台灣早已設置了「逝者親屬保險賠償一站式」服務平台,當市民為已故親屬進行死亡登記時,可同步免費提交「人壽保險協會逝者資訊」申報,促使保險公司自動核查逝者是否曾購買人壽保險。若確認逝者擁有人壽保險保障,保險公司將會自動聯繫受益人進行賠償處理,確保市民不會遺漏應得的補償。日期為工人
(一)當父母或配偶過世時,將發放為期三個月的津貼。(二)子女若年滿十二歲時過世,將發放為期兩個半月的津貼。(三)子女若未滿十二歲時過世,將發放為期一個半月的津貼。一、喪葬津貼:被保險人在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期間(六十五歲前)過世時,負責支付殯葬費用的個人或單位可申請領取喪葬津貼,該津貼金額依據被保險人死亡當月的投保金額計算,並一次性發放為期五個月的喪葬津貼。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一日。
原則上,倘若案件無須進行補正手續,自遞交申請書至接收到批准放棄繼承備案之公文,大約需時一至兩個月。法院進行審查的時間,並非累積計算,例如,倘若被繼承人於一月一日去世,繼承人於三月一日遞交申請,即使法院審理該案件耗時兩個月,直至五月一日才結案,即使已逾繼承人死亡後三個月之期限(即四月一日),亦不會對我們成功放棄繼承之效力造成任何影響。
當保險申請人過世後,其保險單將由法律所規定的繼承人們共同繼承。為確保保險單後續權益的行使,繼承人們可以選擇通過辦理變更保險申請人的相關手續,來指定其中一位繼承人作為新的保險申請人。進行此類變更時,所需準備的文件包括:全體共同繼承人簽署同意的保險契約變更申請書正本,並附上該保險單、保險申請人的死亡證明書、個人戶籍抄錄件、全家戶籍抄錄件以及繼承關係圖表等。外傭患癌
財政總署、內務廳、勞工廳等相关部門均強調,當親人離世後,繼承者或親屬需按照順序完成喪葬儀式、戶籍注銷(需在30天內完成)、法定繼承手續(歷時二至三個月)、稅務申報與產權轉移登記(需在六個月內進行)、申請相關保險與補助(時限為二年內)等流程。日期為2022年8月25日。
勞工保險家屬亡故補償之申請須知~並未涵蓋祖父母、孫兒女、岳父岳母、公婆以及兄弟姊妹等親屬。近期我們頻繁接到會員電話,詢問有關家屬亡故申請補償時所涉及的親屬資格問題。根據勞保局相關規定:勞保被保人僅能在配偶、父母或子女亡故時申請家屬亡故補償,而並不包括祖父母、岳父岳母、公婆以及兄弟姊妹等親屬。
一般情況下,保險金的領受人常常就是被保險人自己。保險契約內還有一個重要的參與者叫做「投保人」,這個角色擁有修改契約條款的權力,並且有責任繳納保險費用。就生存保險金來說,被保險人、投保人和領受人經常會是同一個體。然而,只要投保人表示同意,領受人是可以進行變動的。過世 保險
申請資格
出生年份 52年(包含)以後
法定申請年歲(備註1) 歲數 65
民國紀年 根據出生年份計算,達到65歲之年度
申請減額年歲 歲數 60至64
民國紀年 根據出生年份計算,處於60至64歲之年度(備註2)
近年來極為暢銷的保險產品之一,便是小額終身保險。該保險自2017年面世以來,便引發了廣泛的購買風潮,並已兩度調整小額終身保險的購買條件。近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再度發布公告,指出自2023年5月1日起,每位投保人原先最多可購買的3張保單數量將提升至4張,同時,累計的最高保險金額也將由原本的70萬元調高至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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