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香港這個國際金融中心,薪俸稅是影響每位納稅人財務規劃的重要環節。根據稅務局最新統計,2022/23課稅年度薪俸稅收入達799億港元,佔政府總稅收約26%。對於在香港工作的僱員與僱主而言,深入理解薪俸稅制度不僅能確保合規申報,更能透過合法途徑優化稅務負擔。香港實行的地域來源徵稅原則,意味著僅對在香港產生或衍生的入息徵稅,這項特色使稅制相對簡單且稅率偏低,最高稅率僅為15%,在國際間極具競爭力。
薪俸稅的計算涉及多個關鍵因素,包括課稅年度定義、免稅額適用及稅率選擇等。納稅人若未能準確掌握這些要素,可能面臨多繳稅款或違規罰款的風險。特別是對於跨國企業駐港員工或擁有複雜收入來源的人士,更需要專業的稅務規劃。此外,公司交稅計算過程中,僱主承擔著申報員工收入的責任,這要求企業建立完善的薪酬記錄系統,以確保符合稅務條例要求。
香港薪俸稅稅率分為兩種計算方式,納稅人可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案。2024/25課稅年度維持與往年相同的稅率結構:
| 稅制類型 | 稅階(港元) | 稅率 | 最高應繳稅款(港元) |
|---|---|---|---|
| 累進稅率 | 首50,000 | 2% | 1,000 |
| 次50,000 | 6% | 3,000 | |
| 次50,000 | 10% | 5,000 | |
| 次50,000 | 14% | 7,000 | |
| 餘額 | 17% | - | |
| 標準稅率 | 淨收入總額的15% | ||
累進稅率按應課稅入息實額分層計算,2024/25年度免稅額維持132,000港元。標準稅率則按扣除免稅額前的總收入計算,統一適用15%稅率。以年收入500,000港元的單身人士為例,按累進稅率計算:
在此情況下,選擇累進稅率可節省35,440港元。
稅務局會自動為納稅人計算較低的稅額,但理解選擇邏輯有助提前規劃。一般來說,年收入超過1,800,000港元的納稅人,標準稅率通常更有利。對於收入主要來自薪金且享有大量免稅額的人士(如已婚有子女、需供養父母),累進稅率優勢更明顯。建議納稅人在每個課稅年度結束前,預先計算兩種方式的稅負,並透過增加認可慈善捐款或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等方式調整應課稅收入。
香港課稅年度固定為每年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這與許多國家採用日曆年作為財政年度的做法不同。這種安排與香港歷史上的行政規劃有關,也方便與學年制度銜接。所有薪俸稅計算均以此期間內產生的入息為基礎,不論納稅人的受僱期何時開始。例如,在2024年6月入職的員工,其首個完整課稅年度將跨越2024/25年度(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但實際課稅僅針對2024年6月至2025年3月的收入。
稅務局通常在每年4月初向納稅人寄發報稅表(BIR60表格)。不同納稅群體的提交期限有所不同:
2024/25課稅年度的具體截止日期為:紙本報稅表須於2025年5月2日前提交,電子報稅則可延至2025年6月3日。納稅人應注意,若預期在限期前離港,必須提前完成報稅手續。
根據《稅務條例》,未按時提交報稅表可能導致罰款及刑事檢控。首次違規最高罰款10,000港元,持續違規則可能被加徵相當於少繳稅款3倍的罰款。稅務局有權對未申報收入進行估算,並發出估稅通知書,納稅人若不同意估算結果,須負舉證責任。嚴重個案可能被處以最高10,000港元罰款及監禁1年。建議納稅人設立提醒系統,確保在每個課稅年度結束後及時整理收入記錄。
應課稅入息包括所有由僱主支付或提供的現金與非現金利益:基本工資、佣金、花紅、津貼(房屋、交通、教育)、實物利益(住所、車輛)、約滿酬金及退休金等。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某些收入雖不需納稅,但必須在報稅表中申報,如傷殘津貼、課程相關津貼等。非現金利益的價值按《稅務條例》第9(1)條規定計算,例如提供住所的應評稅值為僱主支付的租金或按薪金10%計算(取較低者)。
香港提供多項免稅額與扣除項目,有效降低應課稅收入:
薪俸稅計算遵循明確流程:
案例一:單身人士
年收入600,000港元,強積金供款18,000港元,慈善捐款20,000港元
應課稅入息實額 = 600,000 - 132,000 - 18,000 - 20,000 = 430,000港元
按累進稅率計算:首50,000×2% + 次50,000×6% + 次50,000×10% + 次50,000×14% + 餘額230,000×17% = 55,600港元
案例二:已婚有兩名子女
夫婦合併收入1,200,000港元,供養一名60歲母親(同住),強積金供款36,000港元
應課稅入息實額 = 1,200,000 - 264,000 - 240,000 - 60,000 - 36,000 = 600,000港元
按累進稅率計算稅款為61,200港元,標準稅率計算為90,000港元,故採用累進稅率
根據《稅務條例》,僱主在薪俸稅管理中承擔重要責任。公司交稅計算不僅涉及自身利得稅,還包括對員工薪俸稅的監管義務。所有在香港經營的企業,當僱用員工時,必須在員工開始受僱後3個月內向稅務局提交IR56E表格(新僱員通知書)。這項規定有助稅務局建立完整的納稅記錄,確保所有應課稅收入被適當申報。僱主若未能遵守此規定,最高可被罰款10,000港元。
每年4月,稅務局會向僱主發出IR56B表格(僱主報稅表),要求提供上個課稅年度支付給所有員工的薪酬及強積金供款詳情。填報時需注意:
僱主必須在收到報稅表後1個月內完成提交。若公司使用電子報稅系統,可獲額外兩週寬限期。完善的薪酬管理系統對準確填報至關重要,建議企業在每個課稅年度結束前進行內部審核。
香港實行預繳稅制度,僱主通常無需代扣員工每月薪俸稅,但有以下例外情況:
僱主若未按規定扣稅,可能被追討全額稅款加罰款。建議企業與稅務專業人士合作,建立合規的薪酬扣除機制,特別是在處理跨國員工薪酬時。
答:薪俸稅按課稅年度(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計算,不論何時開始受僱。首年評稅將按實際工作期間的收入計算,稅款會按比例調整。例如在2024年9月開始工作,首個課稅年度只計算2024年9月至2025年3月的收入。
答:香港實行地域來源原則,僅對在香港產生或衍生的收入徵稅。若員工完全在香港以外地區提供服務,相關收入通常不需繳納香港薪俸稅。但若部分服務在香港提供,則需按比例計算應課稅收入。
答:納稅人若遇到財務困難,可向稅務局申請分期繳稅。需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供收入證明、支出詳情及資產負債表等文件。稅務局通常會批准最多6個月的分期安排,並徵收不高於5%的附加費。
答:根據《稅務條例》,只有強制性強積金供款可扣稅,每年上限18,000港元。自願性供款目前不享受稅務扣除,但政府正考慮將合資格年金保費及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納入扣除範圍。
香港薪俸稅制度雖相對簡單,但充分利用其優勢需要策略性規劃。建議納稅人建立完整的收入與支出記錄系統,在每個課稅年度開始前預測稅務負擔,並透過合法扣除項目優化稅務狀況。對於高收入人士,可考慮增加認可慈善捐款或參與合資格年金計劃,這些不僅能減少稅負,也有助達成個人財務目標。
企業在處理公司交稅計算時,應將薪俸稅管理納入整體合規框架。定期培訓人力資源部門員工,確保他們了解最新稅務規定,特別是涉及跨境員工和複雜薪酬結構的情況。與專業稅務顧問合作,可幫助企業避免合規風險,同時為員工提供準確的稅務建議。
隨著香港稅務環境不斷演變,納稅人應持續關注稅務局的最新公布,如2024/25課稅年度引入的住宅租金稅務扣除等新措施。透過積極管理薪俸稅義務,納稅人不僅能確保合規,更能在香港這個低稅環境中最大化個人財富增長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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